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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廉医院

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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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科室:

  为持续深化医院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,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,建立长效防控机制。按照医院的工作安排,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组织领导

  成立 “小金库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,由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,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,成员为纪委监察、财务、审计部门相关负责人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,具体负责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。

  二、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

  (一)专项治理的范围

  医院所属临床、医技、行政后勤等部门

  (二)专项治理的内容

  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,应列入而未列入医院财务统一核算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,均作为专项治理内容。主要包括:

  1.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

  2.违规收费、罚款及摊派设立“小金库”;

  3.用资产处置、出租收入设立“小金库”;

  4.以会议费、劳务费、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

  5.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、账簿核算设立“小金库”;

  6.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

  7.以收抵支,将支出直接与应收款相抵形成“小金库”;

  8.科室绩效进行二次分配,未全部发放、部分资金截留科室;

  9.捐赠、盘盈资产未入账;

  10.以其它方式私设“小金库”。

  三、工作安排

 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结束,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  (一)自查自纠(自发文日起至12月5日结束)

 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科室要按照本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自查,客观反映“小金库”自查自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。各科室负责人及时通知本科室人员,确保科室人员全员参与,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。

 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2日内(即12月7日下班前),各科室按规定向纪检监察室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,并填报“小金库”自查承诺书和《科室“小金库”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》(详见附件1,2)。

  (二) 重点检查 (12月11日至12月25日)

  自查自纠结束后,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有具体问题、收入相对集中、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、工作走过场的科室集中开展重点抽查工作。

  (三)整改落实(12月26日至12月29日)

  根据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结果,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存在问题的科室提出整改意见,相关科室在三个工作日内,制定整改措施,并报送整改情况。请各科室要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此次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治理工作,据实反应各类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,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医院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长期监督检查,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,严抓落实,切实加强医院内部控制管理。

  联系人:饶家妹   联系电话:8890036(2036)

  附件1:“小金库”自查承诺书

  附件2:xx科室“小金库”自查情况报告表

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3年11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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