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关于调整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的通知
为保障各项临床应用医疗技术质量和安全,进一步规范医院各类权限管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、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》(2018版)、《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,经 2024 上半年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,对全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(手术、介入、治疗操作、诊断操作、限制类医疗技术)进行调整,现公布如下。
赤峰市肿瘤医院
2025年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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