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
各科室:
为进一步规范各类收支管理,健全完善财务、资产管理制度,推动建立健全防治“小金库”长效机制,做实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,压实监管责任,根据医院的工作安排,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成立“小金库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,由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,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,成员为纪检监察、财务、审计部门相关负责人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,具体负责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。
二、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
(一)专项治理的范围
医院所属临床、医技、行政后勤等部门
(二)专项治理的内容
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,应列入而未列入医院财务统一核算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,均作为专项治理内容。主要包括:
1.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
2.违规收费、罚款及摊派设立“小金库”;
3.用资产处置、出租收入设立“小金库”;
4.以会议费、劳务费、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
5.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、账簿核算设立“小金库”;
6.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
7.以收抵支,将支出直接与应收款相抵形成“小金库”;
8.科室绩效进行二次分配,未全部发放、部分资金截留科室设立“小金库”;
9.捐赠、盘盈资产未入账设立“小金库”;
10.以其它方式私设“小金库”。
三、工作安排
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结束,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(一)自查自纠(自发文日起至9月14日结束)
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科室要按照本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自查,客观反映“小金库”自查自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。各科室负责人及时通知本科室人员,确保科室人员全员参与,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。
9月18日下班前,各科室按规定向纪检监察室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,并填报“小金库”自查承诺书和《科室“小金库”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》(详见附件1、附件2)。
(二) 重点检查 (9月23日至9月30日)
自查自纠结束后,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有具体问题、收入相对集中、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、工作走过场的科室集中开展重点抽查工作。
(三)整改落实(10月8日至10月11日)
根据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结果,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存在问题的科室提出整改意见,相关科室在三个工作日内,制定整改措施,并报送整改情况。请各科室要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此次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治理工作,据实反映各类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,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医院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长期监督检查,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,严抓落实,切实加强医院内部控制管理。
联系人:饶家妹 联系电话:8890036(2036)
附件1:“小金库”自查承诺书
附件2:xx科室“小金库”自查情况报告表
中共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4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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