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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周一案丨被医疗耗材“绊倒”的省医院副院长
江苏省人民医院(以下简称省医院)原副院长杨志健曾是所在医院唯一的冠脉(冠状动脉的简称)方向专家,其在担任部门和院领导后,对省医院冠脉耗材采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,然而因其在耗材采购中与耗材代理商上演互帮互助的贿赂大戏,最终在耗材采购之路上被绊倒。
杨志健是一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学者型医院领导,案发前任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。杨志健从1994年起在省医院心脏科工作,2006年5月任心脏科副主任兼心脏科冠心病专业组组长,2008年8月任心内科副主任,2014年3月任院长助理、冠脉中心主任,2015年6月任副院长。
杨志健被指控的受贿总额为1064万余元,其中耗材代理商袁敏一人就贡献了1011余万元,占其贿赂账单总额的95%,袁敏作为杨志健最大的金主可谓实至名归。统计数据显示,在2002年至2019年共18年间,袁敏在省医院所做冠脉耗材业务量近4亿元。
获刑十年半
2019年7月9日,杨志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留置,2020年1月7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1月17日被逮捕。
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无锡中院)经审理认定,杨志健在2007年至2019年间,利用职务便利,为一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牟取利益,多次收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袁敏、陆曙光等人贿赂的人民币773万元、40万美元、2万澳元、购物卡4.5万元、“劳力士”牌手表1块、“御木本”牌项链1条,共计折合人民币1064.56万余元。
2021年5月20日,无锡中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犯受贿罪判处杨志健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。
一审宣判后,杨志健不服,提出上诉。2022年9月13日,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本案二审裁定结果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(除杨志健外,文中人物和企业名均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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