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风廉政
每周一案丨涉巨额设备、耗材受贿,大三甲影像科主任被判刑
2023年4月13日,镜湖区法院公开宣判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原行政主任、主任医师汪某文受贿罪一案,对被告人汪某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,同时对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零六万二千七百七十元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官网资料显示,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53年,是芜湖市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医院。历经七十载发展沉淀,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预防、保健、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。
医院医疗设备资产价值达5.69亿元,其中PET/CT、256层螺旋CT、磁共振、直线加速器、SPECT、DSA、DR、检验流水线、基因分析仪等百万元以上设备93台。大型、高端医学影像设备众多。、
而汪某文作为影像科主任,就是通过影像设备、耗材采购大肆敛财的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2007年至2022年,被告人汪某文在担任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影像科行政主任、磁共振中心主任及主任医师期间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医学影像设备、耗材、维保服务等产品的招标采购及使用过程中,多次为他人在竞标、验收、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6.277万元。被告人汪某文到案后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。
镜湖区法院将始终保持打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,坚持依法惩治与廉政教育同步推进、靶向发力,在严厉惩治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同时,充分发挥以案明纪、以案释法、以审促廉作用,用“身边案”警示“身边人”!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,努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- 标签:
上一篇: 每周一纪丨虚报套取“套住”自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