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清廉医院· 树清廉医风丨党支部书记讲廉洁故事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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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:“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、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,清清白白做人、干干净净做事,使严厉惩治、规范权力、教育引导紧密结合、协调联动,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。”

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委深入开展医院廉洁文化建设,联合全院党支部,挖掘古代先贤、革命先烈、时代楷模、身边榜样的清廉事迹,推出“建清廉医院·树清廉医风”系列清廉故事栏目。通过党支部书记讲述廉洁故事,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,使廉政教育深入人心,营造廉洁自律、崇德向上的工作氛围,让清风正气、崇德尚廉在医院蔚然成风。

今天的故事是《于成龙:清官第一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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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述者:精神科主任、内科系第三党支部书记 郑春明

于成龙,字北溟,山西永宁(今山西方山县)人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以副榜贡生授广西罗城县知县,时年45岁。怀着“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,誓勿昧无理良心”的抱负到罗城上任。不久,以坚强的意志,革大耗,减盐引,安定社会,恢复生产,全县城乡建立保甲,严惩、缉拿盗贼案犯,使罗城混乱的社会秩序得到治理,百姓安居乐业。康熙六年(1667)升任四川合州知州。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,历任知县、知州、知府、道员、按察使、布政使、巡抚和总督,加兵部尚书、大学士等职,一生政绩卓著,廉洁刻苦。康熙二十三年(1684)坐逝于江宁两江总督任上,时年68岁。康熙帝赞誉:“朕博采舆评,咸称于成龙实天下廉吏第一”,并赐号“清端”,加太子太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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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1:于成龙像

于成龙为官清廉的事迹数不胜数,他在每一任职上都有值得为人传道的故事。如于成龙在福建按察使任上不久,被提升为福建布政使,掌管财赋。经他手上的钱何止千万,他却一尘不染,分毫不贪。为了自警和告诫下属,于成龙曾写过一幅对联,高悬在堂上:“累万盈千,尽是朝廷正赋,倘有侵凌,谁替你披枷戴锁;一丝半粒,无非百姓脂膏,不加珍惜,怎晓得男盗女娼。”又如康熙十九年,于成龙擢升直隶巡抚,上任伊始,他为摒绝馈赠,当众严申不受一切馈送。大名知县老于世故,以为他故作姿态,于当年中秋按对待前任惯例,送去一份厚礼。于成龙当场严辞峻拒。而后,向所属各州县颁发《严禁馈送檄》,通报了大名知县的事例,并直言警告僚属:“尔今尔后,凡遇重阳、冬至、元宵等节,并过路送礼各衙门,概行禁止,如有私相馈献,查出后并行参革,决不宽容。”凡此事迹诸多,无一不体现于成龙为官清廉的身体力行。

除亲身履行清官职责以外,于成龙还重视将自己的经验著述成书,使更多的官员能看到自己的主张,以时刻反省自身。他一生的主要文章都收录在《于清端政书》中,《亲民官自省六戒》开篇指出“朝廷设官分职,皆为民治,而与民最亲莫如州县”,但是由于近来官场积弊成习,有不知廉耻之官置“天理人心”四字于高阁,导致吏治日坏,因此于成龙总结六则州县官员应朝夕自省的为官之道:一曰勤抚恤,一曰慎刑法,一曰绝贿赂,一曰杜私派,一曰严征收,一曰崇节俭。这六点涉及到州县官员职责所在的诸多方面,包括民生问题、司法问题、赋役征收、公产管理等,是决定治理地方政绩好坏的几大关键环节。于成龙从儒学提倡自省的思想传统出发,结合现实问题,并以身作则,提醒州县官员清廉的为官之道应是如何。

本期的清廉故事就讲到这儿,感谢大家的聆听。更多精彩欢迎关注由赤峰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委推出的“建清廉医院·树清廉医风”系列清廉故事栏目。